2014年后一天,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包装饮用水新国标,让名目繁多的饮用水有了统一监管标准。小分子水、离子水、富氧水等称谓的包装饮用水名称将退出市场。
据了解,2014年12月31日,国家卫计委颁布了37项国家食品标准,其中《食品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下称新国标)明确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新标准全统一
新国标将适用于除矿泉水外的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从而将目前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品类纳入统一的监管标准。
重要的是,新国标取消了“矿物质水”这一名称;也要求“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受此影响较大的为可口可乐冰露矿物质水、康师傅矿物质水、娃哈哈富氧水等。
此次发布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国标,是强制性标准,于2014年5月24日起实施。此前,有关水的标准名目繁多,而新的标准实现了大统一,适用范围包括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种的标准都实现了统一。
业内人士指出,新国标将产品标准与卫生标准统一起来,可操作性强,更符合实际,针对不同的水品类有不同的理化指标要求,有利于企业接受和认可。
包装饮用水国标规定,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涉及本标准指标的以本标准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包括两条: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取消多种病菌限量
与2003年标准相比,新国标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多种与食品相关的理化指标,例如溴酸盐致癌物指标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包装水,但挥发酚、氰化物指标于使用蒸馏法加工,存在富集效应的产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放射性指标仅适用于使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产品。
而在微生物限量上,新国标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菌落总数和霉菌、酵母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仅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同时增加了包装水产品中常见的环境污染微生物—铜绿假单胞菌指标。
对于删落总数、霉菌和致病菌的检验项目,新国标中没有解释。这意味着过去监管部门常以菌落总数超标判定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在新标准实施后将不复见。
据了解,去年7月份,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的信息显示,抽查的82家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其中,6种饮用水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多的超标20多倍。就在上个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抽检信息显示,饮用纯净水、天然矿泉水、其他瓶(桶)装饮用水样,抽检不合格的就达775种。其中不乏乐百氏、汇源、娃哈哈、怡宝等品牌。这些不合格产品中,因菌落总数超标而被判定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占了半壁江山。
各种名目水不能乱叫
每年的饮用水消费旺季,富氧水、离子水、小分子水、矿物质水等这些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的水都宣称有独特功效。据了解,今后这些水都不能再这样乱称谓了。